圣诞节前夕,
比弗利山庄。
凯迪拉克沿着蜿蜒的山道缓缓停下,暖金色的路灯一盏一盏往后滑,两侧的棕榈树像个忠诚的卫士。
树影落在车顶上,一道一道的。
司机下来拉开门,程明捏着那张烫金邀请函,跨了出去。
“都重生一年了,自己也终于来到了这纸醉金迷的舞台啊!”
程狗感叹。
庄园的铁门是锻的,花纹繁复。
门廊里挂着水晶吊灯,光从里头透出来,把门口的石板路照得发亮。
进了门厅,大理石地面映着水晶吊灯细碎的光,满是金色。
不是那种暴发户式的那种金碧辉煌,是那种收拾的干干净净,每一件东西都恰到好处的优雅,奢华。
墙上挂着几幅油画,看不太清是谁的手笔,反正很有格调就是了。
浓墨重彩的鎏金,
在灯下泛着温润。
满场都是华尔街的投资人,硅谷的高管,还有叫不上名字的美利坚明星,三三两两端着香槟低声交谈。
站在这儿一会,程狗感觉自己的腰就挺了起来。
“上流,真特么上流。”
“不愧是罪恶的美利坚啊,连空气里都飘着钱的味道。”
……
“程总,来这么早。”
一个金发碧眼的老美出声笑道。
尤为特殊的是,打招呼这几个字,他说的是汉语。
发音不算标准,可腔调拿捏得很准,听着像在华国待过好几年的人。
程明转过身,认出他来。
Gregg Lemkau,高盛全球并购联席主管,高级董事。
高盛投行并购一把手,虽然不是集团最高管理层,可也是华尔街一线执行人。
当然集团最高管理层,程明可不是老马,可没有那个资格与人相交。
再说回Gregg Lemkau,2011到2013年他在EmEA和亚太区负责并购业务,那时候起了一个中文名字,叫林舸。
星程科技的b轮,有一部分北美业务就是他撮合的。至于还有一些党派之类的事,就不能摆到台面上说了。
“还好,林总。”
程明笑着跟他碰了碰杯。
林舸喝了口香槟,温和的笑了笑。“程总,我给你介绍一些朋友。”
林舸带着程明往厅里走,绕过一丛绿植,停在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面前。
那人个子不高,穿一件深灰西装,还有点绅士味道,正跟旁边的人说着什么。
林舸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“Jeffrey Gundlach,杰弗里·冈拉克。双线资本的创始人,债券之王。华尔街没人不认识他。”
杰弗里转过头来,看了程明一眼,笑了。他笑的时候眼角褶子很深,可眼神很亮,像一只打盹被惊醒的老猫。
“哈哈,你好,东方星程。”
“我可是早有耳闻了。”
杰弗里伸手跟程明握了握,“你们那场官司,打得漂亮。我在彭博终端上盯了好几天。”
“你好,很高兴认识你。”
程明笑笑,握了握手,没多说什么。
林舸又带他往旁边走了几步。
“这是托尼·法德尔。tony Fadell。”
托尼站在窗边,手里端着一杯没怎么动过的香槟。他穿得比场子里其他人都随意,深色高领毛衣,休闲裤,整个人松松垮垮的。可林舸介绍他的时候语气明显重了几分。
“Nest创始人!”
“当年在苹果参与开发,ipod和iphone。2014年Nest被谷歌收购。硅谷硬件圈里,他的地位很高。”
程明笑着伸出手,“很喜欢Nest。设计做得干净。”
托尼跟他握了握手,点了点头:“谢谢。你们那台扫地机也不错。我拆过一台。”
托尼顿了一下,
嘴角往上挑了挑,“做工比我想的好。”
程明心里微微一怔,可面上没露,只是笑着说了句客气话。双方碰了碰杯,寒暄了几句,林舸又带着他往下走。
“chamath palihapitiya,查马斯·帕里哈皮蒂亚。Facebook早期核心高管,后来自己开了风投基金。2015年在硅谷投资圈风头很足。”
查马斯是个三十出头的斯里兰卡裔男人,个子高,笑起来很爽朗。
跟程明碰了碰拳,说了几句场面话,又转身跟旁边的人聊去了。
一圈介绍下来,程明跟每个人都打了招呼,聊了几句有的没的。都是混个脸熟。
最后,林舸把他拉到一边,靠在一根柱子旁边。他晃了晃手里的香槟杯,语气比刚才正经了些。
“程总,高盛是很看好扫地机器人和平衡车市场的。”
程明看着他。
“就如Razor公司的平衡车一样,我相信星程科技,也是可以抢下Roomba的领先地位的。”
程明挑了挑眉。
笑着说道:“Roomba在扫地机器人领域,可是绝对霸主。”
“北美市场占有率接近百分之八十九,维持压倒性垄断。”
“还有以激光导航着称的Neato Robotics,三星的Samsung系列。”
“扫地机器人这个领域,可不好做呀。”
林舸却摇了摇头。
“可,星程科技背后,可是有着世界工厂存在的。”
把杯子朝程明微微扬了扬。
林舸感叹,“相信我们的合作一定会越来越好的。”
程明笑笑,可眼底闪过一丝惊讶。
我对我自己都没有那么大的信心,你个牢美倒是对我很自信嘛!
林舸没有心声之类的番茄系统。
如果林舸能够听到程明所想的,一定给程明一个大脑瓜崩。
24周岁白手起家,做到现在。
平衡车进军北美市场不到半年就占据了25%的份额,我他喵怎么可能不对你有信心啊?
还有那个扫地机器人。
带视觉激光的那款,如果不是品牌价值Roomba基础款的都被你冲破了。
还给我这谦虚呢!
别的不说,对于利益财富,对于先见概率,美利坚不弱于人!
……
美国佬林舸介绍了一圈商业名人,华尔街大佬,可在这聚会里,那些人其实只占少数。
更多的是美国甜心,嫩模宝贝之类的。
没有美女聚会还叫聚会吗?
更何况是娱乐性的并不像,太阳谷峰会,米尔肯那样高级沙龙。
一个接一个金发碧眼,裙子短得不能再短,灭世大磨盘翘得不能再翘,踩着高跟鞋在人群里穿梭,笑得又甜又软。
该死,这简直是一群魅魔!
程明端着杯子站在柱子旁边,一时之间有点不知所措。他在郑州见过不少场面,明星,女记者,可美利坚这种打直球,一点也不吝惜自己的美色的阵仗,他还是头一回碰见。
林舸又跟他说了几句,说了声“失陪”,转身去跟旁边一个秃顶老头打招呼了。
这边只剩程明一个人,大专巅峰境强者,拿着半杯香槟,竟然有一点无所适从。
“嘿,boss。”
一个声音从侧面飘过来。
程明转过头,被晃了一下眼睛。
金丝猫,好生特喵漂亮。
詹妮弗·安妮斯顿,穿着一条深酒红色的丝绒礼裙,裙摆拖到脚踝,领口开得刚好,露出一小截白得发光的锁骨。
栗色的长发挽成优雅的发髻,几缕发丝慵懒地垂在颈边,随着她走路的步子轻轻晃。
安妮斯顿五官也算是明艳大气的类型,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,眼波流转间风情万种。
饱满的红唇涂着与裙子同色的口红,
微微上扬。
身段就更不用说了,美国甜心不丰腴有致,怎么叫美国甜心呢?
在那身贴身的礼服包裹下,
曲线惊心动魄。
嗯……总结:是个懂得如何散发魅力的美人。
安妮斯顿笑的很甜美,“如果不是别人说,我还以为,我的广告金主,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了。”
安妮斯顿微微歪头,那双桃花眼上下打量了他一圈,这可是新晋富豪啊!
“谢谢。”
程明把杯子放下,“我也没有想到,我广告代言人现实中这么漂亮。”
安妮斯顿挑了挑眉,
“电视中都不漂亮了吗?”
“电视里也漂亮,瑞秋可是一代美国人的梦想啊。”
“华国人也是吗?”
“瑞秋阁下希望是吗?”
安妮斯顿笑了一声。
那笑从鼻腔里哼出来的,又轻又软,带着点恰到好处的媚意绝绝了。
“明,您可真有趣。”
“我一直以为华国人都是姚明那种,死呆子。”
“华国人有十三亿,各种形象都有。”
“那样啊。”
安妮斯顿往前走了半步,声音又低了半度,“明,boss,你可是我欣赏的那种。”
程明低头看了一眼她脚上那双细跟高跟鞋。酒红色,跟裙子一个色,鞋面亮得能照出人影。
她站得很近,近到程明闻得见她身上的味道。不是类似于香奈6号的味道。
不过更甜,更芬芳。
“安妮斯顿女士。”
“叫我詹。”
“詹。”程明改口,“你很有魅力。”
女明星眼中的兴味明显浓了几分。
那是一股狩猎的味道。
安妮斯顿轻吐朱唇,伸手在程明胸口轻轻点了一下,指尖隔着衬衫,按了一拍。
“这花虽美丽,但看久了也觉单调。”
瑞秋小手指了指,不远处一片开得正盛的花丛,声音压低了些,带着一丝香甜的暗示。
“后面有一小片橡木林,这个时间,蓝铃花开得正好,幽静又别致。”
“不如欣赏一下。”
安妮斯顿目光含着波,邀请的意味再明显不过,搞得程狗心里痒痒的。
盛宴一下,年少的自己,
这没错吧?
不过…这会不会是仙人跳啊!
东哥那些年可相当丢人的,控制权都移交了大半,不过应该不会用一个一线女星做饵,况且程狗也没有到达那个营收万亿阶段。
上还是不上?
莎士比亚说过;这是一个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