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场这种地方,像一口烧得太滚的锅,看着热闹,其实底下全是水汽,一个不留神就顶开了盖子。
李乐领着余穗从侧门出去时,冷风挟着雪粒子兜头打过来,总算把耳根那一层黏腻的重低音给洗下去了。
而工体夜店圈,才是正热闹的时候。
霓虹灯已经亮齐了。红色的、紫色的、蓝色的,还有那种介于粉和橙之间的说不清颜色的光,从各个门面里漫出来,在雪地里铺开一片湿漉漉的彩光。
几家夜店的名字在楼顶上排成一串,灯管闪烁着,亮了又暗,像瞌睡人的眼。
“mIx”的招牌下站着一排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年轻人,正在排队,冻得直跺脚,在路灯下呵出一团团白汽,白汽升上去,散了,又被新的白汽接替,像在举行某种古老的仪式。
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,下来三个妆容精致的姑娘,其中一个拎着LV的老花 speedy,另一个裹着件仿皮草的短外套,进门之前先掏出小镜子补了口红。
她们身后,两个小伙子叼着烟,靠在栏杆上低声说话,目光追着那几个姑娘的背影,直到玻璃门关上才收回视线。
保安穿着厚重的棉大衣,双手抄在袖筒里,跺着脚看手机,偶尔抬头扫一眼路过的车。
空气里有烤红薯的甜腻味道,混杂着汽车尾气和香水,还有从某家店里飘出来的二手烟。
雪越下越密,落在黑色的柏油路上很快就化了,留下一层湿漉漉的反光。音响的低频从好几家店里同时传出来,鼓点交叠在一起,像某种混乱的心跳。
余穗跟着李乐走到路边,仰头看了一眼逐渐模糊的“天宫”招牌,回过神,低声说,“这就完了?”
李乐把棉服领子竖起来,斜眼瞅她,“你还想怎么样?血拼三百回合,然后残肢断臂满地红?拉倒吧,那种场面,大多在电影里才敢给你看。真这么弄,这条街上的店,明儿一早就得关门大吉。”他说着,朝身后努了努嘴,“你看那些店,哪家不是灯火通明的?真要是天天打架斗殴,早就没人敢来了。”
余穗没吭声。她看着街对面那些勾肩搭背、大声说着话的人,忽然觉得李乐说得对。
那些人在包厢里摆出一副“随时可以干一仗”的架势,可警察一进门,不也乖乖掏身份证?
江湖这东西,真要到亮家伙的份上,多半就剩下一个下场,有人进去,有人赔钱,有人连夜收拾行李换城市。
李乐见她出神,顺着她的目光扫了一眼街对面,又收回来,,“怎么样,还叫二坤出来不?刚那顿涮肉都消化得差不多了。我请你们吃砂锅粥,多搁点胡椒,暖和。吃完送你俩回去。”
余穗犹豫了一下,摸出手机,“那,我给他打电话。”
她走到一边,李乐看着街对面霓虹灯下那张被雪润湿的圣诞老人充气人偶,正歪着头冲马路发愣,忽然兜里一阵颤抖,掏出来,看了眼,一个陌生号,没存名字。
按下接听,那头静了一两秒,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,带着点试探,“请问,是.....小李总么?”
李乐听着那口音,嘴角动了一下,“刘老板?怎么,白哥把我电话给你的?””
那头像是松了口气,“是。白哥给我的号,冒昧了。”
“怎么,嫌我多事了?”李乐调侃道。
“哪有,没有,不敢。”刘广谱连说了三个否定,语速快得像怕被打断。
“不客气。”
电话那头明显愣了一下,大概没想到他会这么说。片刻之后,才重新笑起来,似乎松了口气,“小李总在哪儿了?”
“有事儿?”
“想和小李总见个面。一直都是只听人说起,没机会当面认识一下。”
李乐侧头看了一眼正在打电话的余穗,“这样吧,工体北路,寻味砂锅粥,你方便就过来。”
“好,一会儿见。”
挂了电话,余穗正好也打完,转过身来。
“二坤怎么说?”
“他说他知道地方,让我们先去。”余穗把手机塞回口袋,缩了缩脖子。
李乐点点头,“行,走吧。”
他说着,迈步朝街对面走去,余穗跟在他身侧。
雪还在落,不紧不慢的,把脚下的路面盖成了一层薄薄的白。
寻味砂锅粥的招牌在一排店招里不算显眼,门脸小,推门进去,那股热乎气就先把人整个兜住了。
李乐挑了个靠里的卡座,背对着门口,抬眼就能看见窗外的街景。
他脱下棉服搭在椅背上,对迎上来的服务员说,“一锅虾蟹粥,多放姜丝,加两碟煎饺、一碟白灼菜心,再来一份卤水拼盘,完了看情况加。”
余穗在他对面坐下,搓了搓被风吹凉的手,看着窗户上的水汽慢慢爬满玻璃。
热气在玻璃上凝成一层雾,把外面的霓虹灯晕成模糊的一团,红的紫的蓝的搅在一起,像谁不小心打翻了颜料盘。
街上偶尔有车驶过,车灯扫过雾气,在桌面上投下一道流动的光影,随即又消失了。
余穗的目光从窗外收回来,看着李乐低头摆弄桌上的碗筷,三只小瓷碗从托盘里取出来,又拆开两双筷子的纸套,放在碟沿上,动作不紧不慢。
“乐哥,你刚才跟谁打电话呢?”余穗问,目光落在李乐修长的手指上。
“来结账的。”
余穗愣了一下,“来结账的?”
“昂。”李乐把第三双筷子也拆了,筷尖朝里放好,“你再看看菜单,还有啥想点的赶紧点,人来了再点就不好看了。”
“这边的干贝石斑粥不错,石斑鱼片切得薄,滚粥里一烫就熟了,姜丝搁得多,吃完身上暖和。你要是喜欢,可以加一份菜脯蛋,这边的菜脯是自己腌的,不咸,和潮汕那边的味道有个七八分像。”
余穗很识趣地没多问。她伸手抽出一张纸巾,低头擦着桌面,像是在丈量什么,纸巾蹭过去,带起一点油腻的道子。
李乐倒了杯茶递给她,“觉得这种地方怎么样?”
余穗接过茶杯,感受着掌心的温度,想了想,“和我想的,还有她们说的,都不一样。”
“她们?”
“学校里有些女生。”余穗抿了一口茶。
李乐挑了挑眉,“不是未成年么?”
“衣服一换,妆一画,谁看得出来。”
李乐就笑了。余穗捕捉到了他眼角一闪而过的促狭。
“你这什么表情?”
“没什么,就觉得你这观察力,放到189,有些浪费。”
“少来,”余穗放下茶杯,“我一没钱,也不像她们找个凯子。”
李乐笑道,“怎么,还有给人当傍尖儿的?”
“这有什么奇怪的。学校里有人就是干这个的。不一定是你想的那种,可能就是陪人吃饭、逛街、看电影,偶尔收个包什么的。她们也不觉得有什么,反正有人愿意给,有人愿意拿。”
李乐没接话,只是拿起茶壶又给她续了半杯。
“她们都怎么说?”
“她们?”余穗想了想,“她们说起夜店,好像去了那种地方,自己就变了一个人似的。”
“可我刚进去的时候,就觉得……假的厉害。”
她说着,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又抬起眼,“花钱费那么多心思去打扮自己,结果进去了,灯一暗,音乐一响,谁也不认识谁。出来的时候,除了脑袋疼,什么也没剩下。”
“那地方只能让人看见自己本来是什么样。也就是个热闹,散了就没了。”
“小小年纪,你倒是看得明白。”李乐听完,脸上露出一抹意外的神色,“要不怎么说女孩子早熟呢。你这是开智了。”
余穗一撇嘴,“开智?你说我傻?”
“哪有,开智是褒义词。”李乐摆摆手,“有人早,有人晚,有人可能一辈子都开不了智,稀里糊涂地过日子。不过.....”
李乐看向窗外那片被雪覆盖的世界,“有时候,开智越早,人也越累。”
余穗摇摇头,“不懂。”
“以后自然就懂了。”李乐伸手拿起茶壶,又给两人的杯子里续了水。
茶水落进杯中,激起细小的水花,在灯光下闪着碎金一样的光。
李乐往后靠了靠,在店里扫了一圈。这会儿刚是附近夜店开始热闹的时候,稀稀拉拉坐了几桌,有一个人坐在角落里,对着面前的热粥发呆。也有两三个人聚在一起的,压低声音说着什么,偶尔爆发出一阵压抑的笑声。
“其实,”李乐说了句,“那地方就是一个壳。你进去什么样,出来还是什么样。顶多是多了点烟味和酒气,第二天洗个澡就没了。”
余穗抿了抿嘴,像是在琢磨这段话。
“那她们图什么呢?”
“她们图的,可能就是那个壳子。”
“壳子?”
李乐点点头,“嗯。进去之前,她们是学生、是上班族、是牛马社畜、是普通到白天在人堆里不被多看一眼的人。”
“可进去之后,就成了被人搭讪的人、是被人请酒的人、是站在灯光底下被看见的人。哪怕那光是假的,哪怕那些请酒的人明天就不记得她们长什么样了,图的就是那一个晚上。”
余穗看着他,“值吗?”
李乐耸耸肩,“值不值……得看你觉得什么重要。有人觉得一个晚上的光,比一个月的日子都值钱。有人觉得一个月的日子,抵不过一个晚上的热闹。”
“那儿本质上是一个第三空间的变体,既不是家,也不是工作场所。是一个介于两者之间的空间,满足身份展示的需求。在那里,身体被高度个性化、商品化,也同时成为暂时挣脱日常规训的自我表达载体,以及越轨空间标签。”
“你可以在那儿不是学生、不是员工、不是谁的子女,只是一个跳舞的人、一个喝酒的人、一个被人看见的人。”
“对于有些人来说,那种不用做自己的自由,比什么都重要。哪怕只是几个小时,哪怕那种身份是假的,哪怕天亮之后一切归零。问题不在于它是真的还是假的,问题在于那个时刻,你不需要解释自己是谁。””
这几句话说出来,余穗的表情明显僵了一下。
她能听懂每一个词,“第三空间”“身份展示”“商品化”“规训”但把它们串在一起,就像一串珠子断了线,滚得到处都是,抓不住。
她张了张嘴,想说点什么,却发现脑子里空空的,只有那些词在打转,像一群找不到方向的飞蛾。
李乐瞧见她那副神情,忽然笑了,“得,坏毛病又犯了。”
“什么坏毛病?”
“动不动就给人上课。职业病。”
他话音刚落,服务员端着砂锅走了过来。那是一只深褐色的陶锅,盖子掀开的瞬间,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,米香混合着海鲜的鲜甜,还有姜丝的辛辣,几种味道交织在一起,在寒冷的冬夜里显得格外诱人。
粥的表面还在翻滚,气泡从底部涌上来,破裂,带出一阵阵白色的蒸汽。
虾仁蜷成一个个粉红的圈,蟹壳已经裂开了,露出里面雪白的肉,表面浮着一层金黄的蟹油,点缀着翠绿的葱花和金黄的姜丝,颜色搭配得恰到好处。
李乐拿起勺子,先从砂锅里给余穗盛了一碗,又往碗里加了一点橄榄菜,递过去,“来,喝粥,暖和暖和。再配点儿橄榄菜。”
余穗接过碗,低头吹了吹热气,小心地喝了一口。米已经煮得烂熟,几乎看不出颗粒的形状,和汤汁融为一体,口感绵密顺滑。虾肉鲜甜弹牙,花蟹的鲜味已经完全融进了粥里,每一口都能尝到海洋的味道。
姜丝的辛辣恰到好处,既去掉了海鲜的腥气,又在舌头上留下一点微微的刺激,温热的感觉从胃里向四肢蔓延开来。
余穗眼睛眯起来,“确实不错啊。”
“能让我来吃第二次的店,不多。”李乐自己也盛了一碗,喝了几口粥,“对了,你怎么给二坤说的?”
“我就说,你开车带我兜风,又转回来了。”
“大冬天,晚上兜风?你也找个好点的由头。”
余穗不以为然地撇撇嘴,“他傻的呢。再说,我说的,他都信。”
这时,粥店的玻璃门被推开,一股冷风挟着细雪窜了进来。
二坤跺着脚,一边拍着肩上化了一半的雪粒子,一边朝店里张望。看见靠里的卡座,便咧嘴笑了,快步走过来。
“乐哥,穗儿。”
李乐朝对面的空位努了努嘴,“赶紧坐,喝粥,暖和暖和。”
二坤搓着手,在余穗旁边坐下来,先冲李乐点了点头,又朝余穗挤了一下眼睛。
接过李乐递来的粥碗,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就往嘴里送。粥刚到嘴里,他就被烫得“嘶”了一声,舌头在口腔里来回翻滚,像一条被扔上岸的鱼。
余穗瞥了他一眼,“你就不能稳当点儿?”
二坤嘿嘿笑了两声,把粥含在嘴里慢慢咽下去,这才缓过劲来。李乐从桌上的小碟子里夹了一小块普宁豆酱,放进二坤的碗里,“心急喝不了热粥。慢点儿,尝尝这个豆酱,能压点儿腥味。”
二坤忙“诶诶”应了,低头喝了一口,咂咂嘴,“嗯,确实不一样。”
李乐等他喝了几口粥,才问,“店里叫你回去干啥了?”
这一问,就像是按下了某个开关。二坤放下勺子,清了清嗓子,眼睛里立刻放出光来。
“干啥?别提了!我跟你说,刚才在天宫里,那叫一个.....”他用手比划着,“那刘老板带了一帮人进来,说要找花姐,周大利当然不让啊,两边就杠上了。你是没看见,那阵势,嚯~~~~”
他端起碗喝了一口粥润嗓子,然后继续道。“我当时就站在门口,一看这架势,心想,那不行,我得上啊,就看见对面一个光头,膀大腰圆的,冲着我们这边的人就过来了。我一个箭步冲上去.....”
说到这儿,他停下来,故意卖了个关子。
“然后呢?”余穗很配合地问了一句。
“然后?”二坤一拍桌子,“我一个扫堂腿,先把离我最近的那个放倒了。那人摔地上,哎哟一声,半天没爬起来。第二个冲上来,我一记勾拳,正中下巴,他整个人往后一仰,撞翻了后面一张桌子,杯盘碗碟碎了一地。第三个......”
“等等,”余穗打断他,“你不是说就三个人吗?怎么又冒出第三个了?”
二坤面不改色,“哦,那是后来又来的。反正不管来几个,我都能对付。那第三个是个大块头,少说有一米八五,膀大腰圆,看着像乐哥,呃......比乐哥身板儿小.....我跟他周旋了几个回合,找准机会,一个背摔....”
他的手在空气中挥舞着,仿佛那些对手此刻就站在他面前,声儿也大,引得旁边几桌客人都转头看他。
“.....就这么着,我一个人放倒了四五个!你是没看见,当时那场面,地上躺了一片,我站在中间.....”
他说得唾沫横飞,脸上的表情生动得像是真的经历过这一切。他说到自己如何躲过一个酒瓶的攻击,如何用一个漂亮的过肩摔把对方撂倒,又如何在一片混乱中护住了己方人员的安全。
李乐和余穗听着,互相看了一眼,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笑意。
二坤说完,喘了口气,端起粥碗大口喝了一口,然后看着两人,“你们笑啥?”
余穗连忙摆手,“没有,没有。你继续说,后来呢?”
“后来?”二坤清了清嗓子,正要接着往下编,“后来对面有个瘦得跟猴一样的.....呃.....”
粥店的门又一次被推开了,一个瘦削的身影走了进来,那人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,嘴上有两撇细细的胡子,像是用墨笔描上去的。
二坤一看见那个人,嘴巴张了张,却没出音儿。
余穗催促道,“诶,说啊,那瘦猴被你两拳怎么着?”
二坤没接话。他低下头,拿着勺子舀粥,动作僵硬得像一台生了锈的机器。在心里默念,看不见我,看不见我,看不见我……
可那瘦子在店里打量了一圈,目光最终落在了李乐这桌。他转身对门外说了句什么,然后侧身让开,一个身材中等、穿着一件深灰色羊绒大衣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。
二坤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。按理说不应该啊,自己今晚就是站了会儿门口,连包厢的门都没迈进去过。可那瘦子.....噫,坏咧,这特么,早知道不染这头黄毛了。
他心里正哆嗦着,就看见那个中年男人径直朝他们这桌走来。
二坤的头埋得更低了,几乎要把脸埋进粥碗里,可那头黄毛在灯光下格外扎眼,像一盏警示灯,不停地提醒着来人,我在这儿,我在这儿。
男人走到桌前,停下脚步,扫了一眼桌上的粥碗和碟子,脸上露出一个略显拘谨的笑容,试探着开口,“小李总?”
李乐见到人来,放下筷子,站起身,伸出手,“刘老板,一起。我刚要了份干贝石斑粥,大冬天的,喝了暖暖身子。”
刘广谱握住李乐的手,用力摇了摇,“好,正饿着呢。”
他说着,在二坤旁边的空位上坐了下来。那个瘦子则自觉地坐到二坤身边另一张空桌上。
二坤傻了。
脑子里像被人倒了一锅浆糊。刚才他在包厢里看到的那个姓刘的男人,这会儿正挨着自己坐着,还冲自己笑了一下,“小伙子,你坐里面,别挤着。”
二坤“哦”了一声,下意识地往里面挪了挪,整张脸还是懵的。
他缓缓抬起头,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刘广谱,又瞅瞅李乐,再斜眼瞄了正在对自己笑的瘦子,这,这特么是什么情况?
。。。。。。
十五分钟后。
服务员又端了一只砂锅上来,放在桌子中央。“干贝石斑粥,慢用。”
李乐揭开锅盖,白色的热气“呼”地升起来,在灯光下形成一小团薄雾,转瞬就散了。
他拿起勺子,先给刘广谱盛了一碗,粥面上浮着几片蜷曲的鱼肉,被滚粥烫成了白色,边缘微微卷起,像是被热气烫开的花瓣。
“尝尝,这家的粥火候掌握得好,米粒都煮开了花,但又不至于烂成糊。”
刘广谱接过碗,低头喝了一口,咂了咂嘴。
“鲜。”他说,“还是人南边儿的东西做得细。咱们那儿,喝粥就是小米粥、苞谷糁,哪有这么多花样。”
“那倒不至于,各有各的好。不过这店能在工体这边开这么多年,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。”
李乐说着,给自己也盛了一碗,又对余穗和二坤做了个“继续吃”的手势,
刘广谱又喝了几口,放下碗,叹了口气。像是憋了很久,终于找到一个出口释放出来。
李乐没急着说话,只是给自己倒了杯茶,慢慢地喝着,等着对方开口。
沉默了片刻之后,刘广谱开口道,“小李总,今天这事儿,真是让你见笑了。”
“见笑谈不上,”李乐放下茶杯,“谁还没有个过不去的坎儿?”
刘广谱苦笑了一下,摇了摇头,“我这坎儿,诶......”
把勺子搁在碗沿上,发出一声脆响。
“那时候……我是真没想到,事情会变成这样。前年,秋天,我妈七十大寿.....”
李乐没接话,只是静静地听着。余穗也放下了勺子,目光在刘广谱和李乐之间来回移动。
那年秋天,刘广谱的老母亲过七十大寿。刘广谱是个孝子,想着老太太辛苦了一辈子,怎么也得好好操办一场。他找了燕京城里一家还算有名的演出公司,点名要请几个明星来唱堂会,热闹热闹。
“老太太年轻的时候就爱听歌,”刘广谱说这话的时候,脸上浮现出一种温柔的神情,“特别是花姐的歌。大花花眼睛两盏灯,你看额心疼不心疼......那会儿村里的大喇叭就放这首歌,老太太一边干活一边哼,哼得比喇叭里的还好听,我那时候就记住了。”
刘广谱说,他得第一次在电视上看见她的时候,她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,扎着两条麻花辫,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,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。
那首歌旋律简单,歌词也通俗,和在圪梁梁上放羊的时候调子都一样,可被她一唱,就有了一种说不出的味道,听完,心里亮堂。
“要说,我也是听着她的歌长大的。”刘广谱说,“那会儿我才二十出头,在矿上下井,一天下来累得跟狗似的。回到宿舍里,打开收音机,听见她的声音,噫,美滴狠....”
他说这些话的时候,语气里有一种少年人才有的憧憬。很难想象,一个年近五十、头发已经花白的男人,提起一个女歌手的时候,眼睛里还能有这样的光。
堂会那天,刘广谱特意把演出安排在了郊区一个度假村里。
场地布置得很讲究,舞台搭在草坪上,四周挂满了彩绸,气球,还弄了寿比南山的大松树盆景,老太太穿着一身红,喜庆,坐在第一排的正中央,笑得合不拢嘴。
花姐是压轴出场的。她穿着一件绿色的旗袍,头发盘起来,虽然已经不再年轻,身材却比以前更丰腴了一些,站在那里,就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。
她一开口,全场就安静了。
“大花花眼睛两盏灯,你看我心疼不心疼……”
歌声响起的那一刻,刘广谱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。他站在舞台侧面,看着灯光下的花姐,忽然有一种错觉,觉得自己又回到了二十出头的夏天,躺在宿舍的木板床上,听着收音机里传来的歌声。
堂会中途,刘广谱又加了五万块钱,请花姐多唱了两首。
花姐痛快地答应了,又唱了《月亮代表我的心》和《甜蜜蜜》。唱完之后,她走下台,还特意给刘广谱老娘祝寿,一起照相。
“她的手很软,”刘广谱回忆道,“握着的时候,我感觉自己的手心都在出汗。”
堂会结束,刘广谱请演员吃饭,和花姐碰了一杯。花姐的酒量不错,一杯白酒一饮而尽,脸上连红都不红。她笑着夸刘广谱孝顺,说现在这个年代,能给母亲办这么大场面的儿子不多了。
“我当时就有点上头。”刘广谱坦诚地说,“不光是喝酒喝的,主要是……她离我太近了。我能闻到她身上的香味儿,淡淡的,像茉莉花。”
那时候,刘广谱的婆姨刚走了不到两年。胰腺癌,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,前后只撑了三个月。
婆姨走后,刘广谱一直是一个人,白天忙着生意还好,到了晚上,偌大的房子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,连呼吸都有回声。
他看着眼前的花姐,忽然生出了一种念头——如果她能留下来,该多好。
这个念头一旦生根,就再也拔不掉了。
堂会结束后,刘广谱又找了个借口,请花姐和同行的几个歌手明星一起去昭盟看大草原,游毛乌素沙漠,带了几辆越野车,雇了一个当地的向导,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。
那几天的行程,刘广谱安排得无微不至。
住的是当地最好的蒙古包,吃的是最正宗的手抓羊肉和烤全羊,晚上还有篝火晚会,姑娘小伙围着火堆唱歌跳舞。
“那天,花姐玩得很开心,喝了不少马奶酒,脸蛋红扑扑的,在火光映照下显得格外好看。”刘广谱说。
“那几天,我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很多。她开始跟我聊一些私人的事,说她这些年不容易,说娱乐圈的水太深,说她想过退出,但又不知道退出来能干什么。”
花姐告诉刘广谱,她现在遇到了事业低谷。
前几年红的时候,商演不断,出场费也水涨船高。但进入新世纪之后,流行音乐的潮流变了,年轻人的口味也变了,她那种风格渐渐不吃香了。
唱片卖不动,商演的价格一降再降。
“她说她想转型,但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转。”刘广谱说,“她想做一张新专辑,找好的制作人,写几首能打的新歌,但好的制作人报价太高,她负担不起。”
刘广谱听了,二话不说,拍着胸脯说这事包在他身上。他用自己的人脉,找到了一个脚盆的着名音乐制作人,又自掏腰包垫付了一百多万的制作费。
“那会儿我是真觉得,只要能帮她,多少钱都值得。”刘广谱苦笑着说。
专辑做出来了,效果却不尽如人意。制作人的水平没问题,编曲也很用心,但花姐的声音状态已经不如从前了,再加上新歌的质量参差不齐,整张专辑出来后反响平平,销量更是惨不忍睹。
花姐很失落,刘广谱安慰她说没关系,慢慢来。他又帮她联系了几个综艺节目和一些地方台的春晚,虽然出场费不高,但至少能保持曝光度。
就这么一来二去的,两人的关系越来越近。刘广谱隔三差五就往燕京跑,每次来都要请花姐吃饭,送她礼物。
花姐生日的时候,他送了一条Lelong的钻石项链,花了小二十万,花姐嘴上说太破费了,但还是收下了,第二天就戴在了脖子上。
“啥牌子?”李乐问了句。
“叫乐啥龙,她说喜欢那款好长时间了,一直不舍得买。”
“哦哦。”
之后,刘广谱又找人花了一百多万,弄个录音棚,专门给花姐用。
“我以为,这就是一个好的开始。我以为她对我也是有感觉的,只是......不好意思主动。”
他开始幻想着两人的未来。他想过在燕京买一栋楼,又想着把花姐接到麟州,他想过等手头的生意稳定了,就带着花姐去国外旅行,去巴黎、去威尼斯、去所有浪漫的地方。
“我觉得自己离她越来越近了。虽然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,但我心里已经把她当成自己的人了。我想着,只要我够用心,够真诚,总有一天她会看到我的好。”
“那你不说?”余穗插了句嘴,
“女神光环嘛,”刘广谱自嘲地笑了笑,“总觉得她高高在上,我就一个挖煤出身的大老粗,自己得踮起脚尖才能够得着。我总觉得自己哪里做得还不够到位,还不够好。”
李乐听到这里,咂了咂嘴,没有说话。
刘广谱继续说道,去年开始,他就发觉不对劲了。
他来燕京找花姐,花姐总是推脱,不是说在录节目,就是说身体不舒服。好不容易约上一次,也是匆匆吃一顿饭,饭还没吃完,花姐就说有事要先走。再后来,电话也不接了,发短信也不回,找到她家里,保姆说她出差了,什么时候回来也不知道。
“我那会儿还以为她是真的忙,”刘广谱说,“我还想着,等她忙完这一阵就好了。”
直到有一天,他在一个朋友的酒局上,无意中听到了一个消息,花姐和一个叫周大利的男人走得特别近,据说两人已经在谈恋爱了。
那个朋友还说,周大利开了家天宫,花姐现在经常出入天宫,对外都自称是天宫的老板娘了。
刘广谱一开始不信。他托人去打听,结果得到的消息证实了这一点。花姐不仅和周大利在一起了,而且两人的关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。
“我当时的感觉,”刘广谱用手比划了一下脑袋,“就像是被雷劈了一样,嗡嗡滴......”
他一怒之下,带着几个人冲到天宫去找花姐。
花姐倒是见了他,但在包厢里,花姐对他说了一番话,让他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心口疼。
“广谱,你是个好人。”花姐说这话的时候,表情很真诚,“这些年你对我的帮助,我都记在心里。但是感情这种事,强求不来的。我对你没有那种感觉,我一直把你当成很好的朋友。希望你能理解。”
“好人,”他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,嘴角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,“我他妈活了四十多年,头一回觉得这两个字这么刺耳。”
他不甘心,又去找了花姐几次,但每次都被挡了回来。
最后一次,花姐干脆连面都没露,只让人传来句话,请他不要再来了,免得大家难堪,周大利多想。
“所以你今天去,是想问个结果?”李乐问道。
“我就是想问问,我哪儿做得不够。”刘广谱说,“钱我花了,时间我花了,心我也花了。她是缺什么,还是嫌什么。你要是不愿意,早点跟我说,我也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。可她偏偏什么都不说,一边收着我的东西,用着我的钱,一边和别人好上了。这叫什么事?总得给我句话吧。”
粥店里的热气在灯下浮动着,砂锅里的粥还在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,姜丝的气味在空气里缓缓弥散开。
李乐捏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,然后放下杯子,对刘广谱笑道,“所以,舔狗不得Livehouse。”
刘广谱一愣,“啥好死?”
“老刘,”李乐看着他,脸上的笑容带着几分同情,几分揶揄,“你这是纯情中年遇到千年老绿茶了哇。”
(为老刘默哀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