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兮云第一次见洛酒,是500年前她还叫冷惜月时,她的父母在战争中生死未卜,她能依靠的只有绯夜一个。
可绯夜已经很少甚至不再回这个家了,每天不是在实验室,就是在医院的员工宿舍。
她实在想念他,于是拜托家中仆人偷偷去找他,却被仆人撞见绯夜正和一个女孩在一起。
仆人说,他笑得很开心,若非衣着和长相没变,还以为是和绯夜长得很像的人。
“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,小姐,你就要有嫂子了。”
仆人说完就继续做活了。
陆兮云手里拿着看到一半的书,这个消息就像一团会繁殖的乌云,夺走了她世界里的阳光。
他不爱回家的原因不是因为忙,不是因为她曾经的捉弄感到生气,是因为,他有了喜欢的女孩。
然后几天之后,陆兮云得到第二个噩耗。
她的爸爸妈妈找到了,他们身体里的血液全部被吸血鬼吸干,变成了两具干巴巴的尸体。
虽是心中早就做好了最坏的准备,陆兮云还是失声痛哭。
爸爸妈妈没了,她喜欢的人喜欢了别人,从这一刻起,她觉得自己什么都没了。
葬礼由姑姑姑父来举办,当天来了很多人,绯夜也来了,他穿了一身黑,不苟言笑,静静站在一旁,听着她泣不成声的控诉:
“怪你,都怪你,爸爸妈妈失踪的时候,你为什么不去把他们找回来,他们对你那么好!”
“你不是有喜欢的人了么?那你就去找她啊,你去啊!”
姑姑边擦眼泪边说:“惜月, 我明白你伤心,但是这件事跟小夜没有关系,咱们不能责怪一个无辜人。”
除了姑姑,葬礼上还来了很多亲人,他们都对她很好,都是除了爸爸妈妈之外,她最亲的人。
所以怕他们伤心,也怕绯夜真的被调查,她就没有说她责怪绯夜的原因,是因为她知道,绯夜喜欢的女孩不是人,是一只吸血鬼。
还是仆人告诉她的那天,为了证明是仆人看错了,她推着轮椅,一个人来到绯夜的员工宿舍,想要一探究竟。
可是坐轮椅行动毕竟不方便,她一个人走到楼梯的时候,虽然有专供残疾人走的斜坡,可还是差点摔倒。
“小心。”一双白得不正常的手拉住了她摇摇欲坠的轮椅。
陆兮云回头看去,发现是一个穿着斗篷的女孩。
她的脸被斗篷遮去一半,只能看见尖俏的下巴,不过还是看得出斗篷之下是个美人。
美人跟她顺路。
“你要去哪,我送你吧。”
还很热情。
“谢谢,我自己一个人可以。”陆兮云努力挤出微笑,这个姑娘太明媚太热情,让她有些不适应。
女孩也没有强求,“那我就先走啦。”
“再见。”陆兮云静静看着女孩一蹦一跳踩着石板路离开,她身上有一种她极度渴望的东西——健康。
她多想也能这样走在阳光下啊,不用忍受别人异样的视线,不用接受自己其实并不想接受的善意,和自己爱的人一起散步。
陆兮云终于缓慢移动到了绯夜的员工宿舍。
只是还没看上他一眼,从他宿舍门口,传来了他焦急又充满了关心的声音。
“你怎么来了?现在形式这么严峻,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有多危险?”
陆兮云的心痛了起来,他在关心谁?
“放心吧,我戴着斗篷呢,没有人认出我。”
陆兮云愣住,这个声音她也听过,是——
那个扶住她轮椅的姑娘!
心头泛苦,害怕他们发现,陆兮云赶紧找地方躲起来。
还好她躲得快,下一秒,绯夜就从里面走出来,他谨慎地左看右看,然后把宿舍门关上。
陆兮云悄悄来到床边,稍微移一点视线,刚好能看见里面,不过看见得也不多,因为绯夜还拉上了窗帘。
为什么他会如此谨慎?
她心中有一种猜测,不过不敢确定,因为那太大胆了,尤其在那时的大环境下。
人类用吸血鬼猎人的死亡才换来短暂安宁,如果有人在这时与吸血鬼相恋,那将是一件永远都无法被原谅的事。
“绯夜,你千万不要让我失望。”陆兮云闭紧双眼,在心中祈祷着。
可睁开眼睛之后,她依然从窗帘的缝隙,看见了那个女孩摘下斗篷后的酒红色长发。
陆兮云瞳孔猛然外扩,双手止不住地颤抖。
吸血鬼初来陆地时,人类还丝毫不曾察觉,直至地狱之门周边城镇开始有人被害,政府这才发现了这一与人类相似,却是敌对关系的种族。
判断吸血鬼和人类最直观的办法, 就是吸血鬼的眼睛和头发都是血红色,他们的皮肤,比白种人还要白上几分。
陆兮云忍受着崩溃继续观察,窗帘缝隙有限,虽只能窥见女孩的一点面部线条,她却能在心底描绘的出她的样貌应是非常美丽。
让人妒恨的是,血族被神明唾弃,他们的外貌却是一等一的美型,早期好多人类便是死于无法抵抗诱惑。
看来就连绯夜也没能抵挡得住。
陆兮云魂不守舍地回了家,家中佣人找她好久,见她回来才放下心。
“小姐,你这是一个人跑去了哪里,我怎么找都找不见你,可要着急死了。”
“刘妈,你说,吸血鬼会对人类产生感情吗?”混沌中,陆兮云问了刘妈一个问题。
刘妈想都不想就回答:“当然不会!吸血鬼只把人类当作食物,怎么会对人类产生感情?”
“那你说人类会爱上吸血鬼吗?”
“肯定也不会啊!不过不排除有被他们诱惑的可能,但那也不是爱,只是欲望在作祟。”
对吧,一定是这样。
刘妈的话像是给陆兮云吃了一颗定心丸,
绯夜会跟吸血鬼好,完全是出自于欲望。
吸血鬼杀了那么多人类,怎么会有人与吸血鬼相爱呢?
陆兮云对吸血鬼的厌恶,在得知绯夜与血族少女交往后与日俱增, 尤其她父母葬礼那天,这种厌恶达到顶峰。
“绯夜,在姑姑他们面前,我不想戳穿你和那个血族的事。”
葬礼过后,她单独找到绯夜。
绯夜只是挑了下眉,便没有多余表情,“所以呢?”
太平静了,陆兮云心底发冷,他在人类面前的样子,甚至不如在血族面前生动。
她下了某种决心,那天那个姑娘在阳光下行走的样子太刺眼,以至于映刻进她的脑海久久不曾散去。
于是说:“我知道你一直在研究人体器官移植,要想我不揭穿你们,帮我移植那个女孩的膝盖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