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文圣走回白板,写下第二行字:“第二块——私募集合信托。”
“成立恒昌证券旗下的信托投资有限公司,作为管理人。”
“发行封闭式私募产品——阳光一号。”
章建立翻开手里的文件,语气认真起来,身子坐直:“这一块,比私人专户复杂得多。”
“需要成立单独的有限公司做管理人,不能直接用合伙经纪行。”
“原因很简单——合伙制是无限连带责任。”
他盯着陈启发:“一旦出现资金纠纷,投资人可以追索所有合伙人的私人房产和存款。”
陈启发脸色一白,手一抖:“这么严重?”
“对。”章建立点头,毫不退让,“所以行业老手都会单独设立有限公司做管理人。”
“合伙经纪行只做分销和交易通道。”
他翻开契约草案,指着条款:“信托契约是核心法律文件,必须由律师草拟。”
“投资范围包括:港股、美股、外汇、伦敦金、商品期货。”
“如果大量做商品期货,还需要额外向商品监理部门注册商品交易商。”
王文圣问,目光落在文件上:“信托的架构怎么设?”
章建立指着结构图,指尖点过去:“管理人——恒昌信托投资有限公司,负责投资决策。”
“下单交易由恒昌证券自己的经纪通道执行,收取内部经纪佣金。”
他顿了顿,加重语气:“佣金费率必须在契约里写明,防范利益冲突指控。”
“受托人——建议找银行信托部担任。”
“比如汇丰信托、渣打信托,或者恒生银行的信托部门。”
“资产所有权归信托,客户资金和证券由受托人保管。”
“管理人只有投资操作指令权,不能直接挪用资金。”
陈启发追问,眉头紧锁:“如果不安排独立受托人呢?”
“监管风险会明显上升。”章建立语气严肃,毫不委婉,“一旦出现资金纠纷,所有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”
“而且,证监处也会认定管理人不合规,可能会吊销牌照。”
他一字一顿:“所以,独立受托人是必须的。”
王文圣点头,手指在桌上一按:“受托人我来谈。我准备找恒生银行。”
他看向章建立:“募资方式和门槛呢?”
章建立翻到契约的募资条款页,念得清晰:“第一,不能登广告、不能公开推介。”
“只能靠合伙人私人人脉、私下饭局、办公室面谈。”
“渠道来源:经纪行现有大客户、富豪家族、海外华人资本、海外机构投资人。”
他顿了顿,抬眼加重语气:“第二,签署信托契约和认购协议。”
“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,资金直接汇入独立的信托托管账户。”
“资金不能进入恒昌证券本身的账户,也不能进入管理人的账户。”
“第三,人数限制——一般控制在十五人以内。”
“全部是大额出资大户。”
章建立摇头:“人数太多,容易被证监处认定为变相公募,触发监管核查。”
陈启发问:“起投金额多少?”
“单户最低十万港币起步。”章建立说,“常见的是五十万、一百万港币级别。”
他解释:“门槛越高,越能过滤普通投资者。监管越宽松。”
王文圣点头,斩钉截铁:“阳光一号的起投门槛,定在五百万港币。”
“上限十五个人。”
陈启发倒吸一口凉气,眼睛瞪大:“五百万?有人买吗?”
“有。”王文圣语气笃定,没有半点犹豫,“第一期,这个我来负责找客户。”
“再加上恒昌现有的几个大客户,凑15人不是问题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沉下来:“关键是——产品结构要设计好,让人放心。”